物产中大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并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