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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9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与金绍平、徐微微保证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已于2020月11日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第2020-059号公告。

近日,中大租赁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1民初3077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一、金绍平、徐微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大租赁差额补偿款项342044662.22元;

二、金绍平、徐微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大租赁自2020年6月5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其中至2020年11月16日止以343430671.23元为基数计算,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以342044662.22元为基数计算;

三、金绍平、徐微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大租赁律师费200000元、保全保险费111000元;

四、驳回中大租赁其他诉讼请求;

五、案件受理费1850827元,由中大租赁负担527元,由金绍平、徐微微负担18503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金绍平、徐微微负担。

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视当事人是否上诉和后续处置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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