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9.29%下降至
8.2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 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 | 2020/7/11-2020/10/26, 2021/10/12-2021/1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93,336 | 1% | |
合计 | - | - | 44,793,336 | 1% |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16,133,921 | 9.29% | 371,340,585 | 8.2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6,133,921 | 9.29% | 371,340,585 | 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