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导高芯”)签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2019年11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公告披露了与先导高芯签署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先导高芯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明确有关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先导高芯于2020年1月14日签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余颖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B-45房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产业投资
截至本公告日,先导高芯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未实际开展其他业务,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的有关事项,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与先导高芯签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保证下列有关合伙企业信息属实,甲乙双方对以下信息予以确认:
1 | 乙方的普通合伙人 | 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 | 乙方的有限合伙人 |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 | 合伙人数量 | 4 |
4 | 合伙人认购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5 | 合伙人资产状况 | 资金状况良好 |
6 | 甲方与乙方合伙人的关联关系 | 不存在关联关系 |
(2)锁定期内,乙方合伙人均不得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或退出合伙。
(3)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前,乙方承诺并保证认购资金全部募集到位。
(4)如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无法完成认购资金募集的,承担《认购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签署本补充协议是为了明确协议认购方信息补充、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先导高芯签署《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2019年11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与先导高芯拟签署的本补充协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先导高芯签署的本补充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先导高芯签署《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