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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9-01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9点在福建省厦门市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任凯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全权授权委托林志强先生按照其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78,424,928股扣减回购股份24,494,328股(即4,053,93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810,786,1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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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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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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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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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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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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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金额分别为5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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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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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内容,具体详见《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决定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第十二条内容,具体详见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决定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七条内容,具体详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决定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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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六、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十四、十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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