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00证券简称:工新3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的通知,工大高总经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对工大高总申请重整事项作出了(2022)黑01破申105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哈中院认为,工大高总作为债务人申请其破产重整,主体资格适格。工大高总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破产重整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工大高总的破产重整申请。
二、控股股东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高总持有公司股份149,248,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上述股份中66,785,593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82,462,838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担保账户持有。
2、工大高总能否重整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重整不成功,工大高总存在被哈中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被宣告破产清算风险。工大高总重整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工大高总违规担保本金余额1.35亿元,如工大高总被哈中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对工大高总违规担保问题存在无法全部化解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