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00 证券简称:退市工新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2021年9月2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作出(2021)黑0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2021)黑01破8号《决定书》,受理黑龙江华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工大集团管理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0亿元,公司为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7.74亿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计提了预计负债),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担保本金余额为19.88亿元。如公司对工大集团的债权不能全部收回或收回比例不高,公司当期利润将受到相应影响。目前工大集团重整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重整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
一、 公司关联方被法院裁定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2021年9月24日,哈中院作出(2021)黑0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2021)黑01破8号《决定书》,受理黑龙江华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工大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工大集团管理人。
二、 本次公司关联方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
金余额为7.70亿元,公司为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7.74亿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计提了预计负债),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担保本金余额为19.88亿元。如公司对工大集团的债权不能全部收回或收回比例不高,公司当期利润将受到相应影响。目前工大集团重整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重整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
2、公司获悉工大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后已成立工作组,将密切关注哈中院债权申报通知,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及时向本案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专项处理该债权的相关事宜,积极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公司权益。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关联方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工大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重整进展,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重大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