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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5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齐先生,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先生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彬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凌云女士,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凌云女士199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凌云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情况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95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与毕马威华振协商后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在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结合对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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