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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6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

1、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0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买方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2、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66,000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公司本部发行债券,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公司本部为信用、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本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第2项存在担保情形的授信额度使用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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