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人的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