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聘任宋文礼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候选人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宋文礼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以下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影___________ 杨家君___________
孙光国__________ 张 磊___________
刘亚霄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