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百集团股票代码:600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姚建华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浪腾路3号1栋
2号楼2层D区-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5%以上变为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7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百集团、上市公司 | 指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钦舟实业 | 指 | 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22年7月14日,姚建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东百集团股份1,844,900股,本次减持后,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东百集团股份比例由5.21%降至4.999992%,不再是东百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报告书 | 指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姚建华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01021956032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新西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浪腾路3号1栋2号楼2层D区-2室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注册资本:34,37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5200XF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经营期限:1995年6月22日至2045年6月22日主要股东: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钦舟实业100%股权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公司职务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姚建华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中国深圳 | 新西兰 |
2 | 郭朝查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厦门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建华先生及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00%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姚建华先生和朱崇恽女士分别持有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合计持有100%),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钦舟实业100%的股份。
姚建华先生及朱崇恽女士系夫妻关系,通过共同控制的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钦舟实业。姚建华先生为钦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在钦舟实业担任执行董事一职。姚建华先生与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关系图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建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本报告签署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7月14日,姚建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百集团股份1,844,90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0.21%,成交价4.17元,成交金额769.32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前,姚建华先生持有东百集团股份15,200,00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1.75%;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东百集团股份30,137,14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3.46%。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百集团股份45,337,14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5.21%。本次权益变动后,姚建华先生持有东百集团股份13,355,10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1.54%;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东百集团股份30,137,14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3.46%。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百集团股份43,492,240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4.999992%。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持股数量 | 变动后 持股比例 | 价格区间 (元/股) |
姚建华 | 2022年7月14日 | 大宗交易 | 1,844,900 | 13,355,100 | 1.54% | 4.17 |
二、本次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本次减持前 | 减持数量 | 本次减持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姚建华 | 15,200,000 | 1.75% | 1,844,900 | 13,355,100 | 1.535340% |
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137,140 | 3.46% | 0 | 30,137,140 | 3.464651% |
合计 | 45,337,140 | 5.21% | 1,844,900 | 43,492,240 | 4.999992%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按照东百集团注销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即869,846,246股计算;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东百集团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有关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百集团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备置于东百集团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路88号东百大厦24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姚建华 |
日期: | 2022年7月15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日期: | 2022年7月15日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州市 |
股票简称 | 东百集团 | 股票代码 | 6006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姚建华、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东百集团A股股票 减持前持股数量:45,337,140股 减持前持股比例:5.2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东百集团A股股票 减持后持股数量:43,492,240股 减持后持股比例:4.999992% 本次减持数量:1,844,900股 本次减持比例:0.21%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变动时间:2022年7月14日 变动方式: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东百集团股票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姚建华 |
日期: | 2022年7月15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日期: | 2022年7月15日 |
(本页无正文,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姚建华 |
日期: | 2022年7月15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深圳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日期: |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