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厦门金龙轻型客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轻客车身”)、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龙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收到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项目 | 收到时间 | 金额 | 补贴性质 |
1 | 金龙旅行车 | 研发费用补贴 | 2024年8月 | 411.60 | 与收益相关 |
2 | 金龙联合 | 科技补贴 | 2024年6月 | 360.00 | 与收益相关 |
3 | 金龙联合、金龙车身、金龙轻客车身 | 增产增效奖励 | 2024年5-8月 | 142.93 | 与收益相关 |
4 | 金龙旅行车、苏州金龙 | 社保补贴 | 2024年5-8月 | 21.59 | 与收益相关 |
5 | 金龙联合、金龙旅行车、苏州金龙、金龙车身、金龙轻客车身、金龙新能源、金龙龙海 | 其他 | 2024年5-8月 | 109.87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045.99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补助资金在2024年度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