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龙汽车)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远航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苏州金龙以其持有的苏州市金陵西路厂区东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人民币18,500.00万元与苏州创元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苏州创元金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统筹要素资源打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