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7月19日、7月22日、7月2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股价短期涨幅过大的风险: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8日以来,累计涨幅达75.69%(前复权后),同期万得汽车行业指数(886033.WI)累计涨幅为3.85%,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下跌0.24%;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同期行业指数涨幅及上证指数;其中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19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相关概念的澄清说明: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公司涉及“无人驾驶汽车概念股”的相关内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以需人员驾驶的普通客车为主,无人驾驶客车2023年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0.3%,占比极小,且自2017年相关产品研发投产至今,销售规模始终未出现较大变化。无人驾驶客车市场目前总体尚处于探索阶段,尚不成熟。公司相关产品未来在技术研发、产品竞争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受到未来的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和国家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对于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市盈率过高的风险: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市盈率(TTM)110.51倍,同期万得汽车行业指数(886033.WI)的市盈率(TTM)为28.54倍,公司
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及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7月19日、7月22日、7月2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公司涉及“无人驾驶汽车概念股”的相关内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以需人员驾驶的普通客车为主,无人驾驶客车2023年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0.3%,占比极小,且自2017年相关产品研发投产至今,销售规模始终未出现较大变化。无人驾驶客车市场目前总体尚处于探索阶段,尚不成熟。公司相关产品未来在技术研发、产品竞争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受到未来的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和国家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对于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7月19日、7月22日、7月23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65元/股,短期内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市盈率过高的风险
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市盈率(TTM)110.51倍,同期万得汽车行业指数(886033.WI)的市盈率(TTM)为28.54倍,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