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1)。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