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珠江股份: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原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被债权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2022)粤01破申1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对盛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

2022-027)。

法院发布公告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盛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编号:

2022-038)。

2022年6月,管理人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盛唐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1月出具了《债权初步审查结果通知书》,对公司申报的6,500万元委托贷款本息进行了确认,初步确认了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合计约为95,753,064.93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初步确认了2,6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94-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确认50位债权人的债权,合计债权金额299,474,036.4元。其中,确认珠江股份债权金额95,753,064.93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2,6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该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方案,结合专业机构的评估、审计结果,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盛唐公司破产清算案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