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珠江股份”)因业务需要,向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创兴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公司”)持有的物业(具体范围以抵押合同为准)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金海公司内部决策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三)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30楼
(四)法定代表人:张研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853,460,723.00元
(六)经营范围: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土壤修复的技术研究、开发;土壤修复;停车场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护理服务(不涉及提供住宿、医疗诊断、治疗及康复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心理咨询除外,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七)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03.06亿元,负债总额271.57亿元,归母净资产21.09亿元;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4.75亿元,归母净利润-5.91亿元。(以上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09.38亿元, 负债总额274.77亿元,归母净资产24.51亿元;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21.13亿元,归母净利润3.43亿元。(以上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广东金海投资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担保方式
金海公司提供自有物业嘉福酒店(具体范围以抵押合同为准)为公司向创兴银行的综合授信贷款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三)担保范围
被担保的主合同范围以抵押合同为准,抵押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额为660,823,300.00元。
担保的范围为抵押合同所担保之最高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兑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不含本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4.82亿元,其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余额为47.30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7.52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54.78%和130.48%,无逾期担保。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