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二、 公司本次股权增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11名非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事项审议和交易披露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拟以持有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增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玉舫、王德瑞、高凤勇、宋亚辉
2020年12月7日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时玉舫 王德瑞
高凤勇 宋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