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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创建于1927年,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具有15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李振,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具有10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昀,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13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具有7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作为2019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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