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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百川能源60068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韩啸许健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
电话010-85670030010-85670030
电子信箱baichuandsh@163.combaichuandsh@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

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特许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 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在进行燃气工程安装时,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三)行业情况说明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十九大报告提出,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将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方针。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污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日益突出的作用。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提高,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7年
总资产9,147,336,331.118,895,140,082.402.847,052,716,836.47
营业收入4,881,558,893.484,752,571,155.602.712,972,300,08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290,026.531,006,420,610.02-27.64858,037,99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1,764,787.49981,530,064.84-31.56855,092,349.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16,606,818.314,482,415,529.580.763,908,713,313.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413,140.751,219,450,748.9817.051,013,551,745.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98-47.960.88
稀释每股收益0.510.98-47.960.8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4924.16减少7.67个百分点32.1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962,871,794.92833,552,332.42841,001,243.101,244,133,52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449,599.05187,476,923.16143,547,660.7970,815,84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6,745,774.49156,081,284.90135,643,456.1873,294,271.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265,348.80258,225,833.83356,302,952.001,002,149,703.7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8,25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7,32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7,545,281512,608,48435.530质押343,14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曹飞55,763,636195,172,72613.530境内自然人
王东海50,700,199177,450,69612.300质押117,960,000境内自然人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22,362,23978,267,8365.4230,175,632质押38,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红塔证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6,480,00026,480,0001.84其他
王东江6,404,15022,414,5261.55境内自然人
王东水5,696,65219,938,2811.38境内自然人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388,50618,859,7701.317,543,908境内非国有法人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130,96917,958,3911.24国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11,917,38811,917,3880.83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东海存在关联关系,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属于一致行动人;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2亿元,同比增长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亿元,同比下降27.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亿元,同比增长17.05%;基本每股收益0.5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4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董事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4,743,199.52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292,872,986.71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118,300,00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80,500,00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439,301,660.86元。末余额2,522,224.30元。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上年年末余额年初余额调整数
重分类重新计量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137,240,000.00137,240,000.00137,24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56,267,958.0119,027,958.01-137,240,000.00-137,24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00,000.00不适用-1,500,000.00-1,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1,500,000.001,500,000.001,500,000.00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简称
百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百川企管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简称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百川燃气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永清百川
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武清百川
西安维斯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西安维斯达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大厂百川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香河百川
涿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涿鹿百川
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固安百川
廊坊百川燃气物流有限公司百川物流
三河市智汇热力有限公司三河热力
廊坊百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百川建安
霸州市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霸州百川
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三河百川
三河市百川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河新能源
大厂回族自治县智汇热力有限公司大厂热力
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绥中管道
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涿鹿燃气
高碑店市白沟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白沟燃气
肃宁县大地利华燃气有限公司肃宁燃气
绥中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绥中燃气
献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献县燃气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百川热电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百川绥中
河北磐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磐睿能源
天津市武清区九九热力有限公司九九热力
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天然气
监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监利天然气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阜阳燃气
安徽国祯金鹰燃气有限公司太和金鹰
上海江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江陆
临泉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临泉燃气
临泉县国祯盛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临泉盛源
阜阳国祯允和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阜阳允和
蒙城县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蒙城和顺
安徽国祯东明石化有限公司安徽东明
阜南会龙国祯能源有限公司阜南会龙
阜阳国祯创亿车用燃料销售有限公司阜阳创亿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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