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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16日,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能源”)收到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卫公司”)管理人提供的(2017)浙1024民破1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大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情况的公告》(临2018-066);后经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裁定将大卫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延迟至2020年7月7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披露的《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进展公告》(临2020-045)。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2020年10月26日,普天能源收到大卫公司管理人支付的债权分配款人民币3,744.7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普天能源收到债权分配款共计人民币37,447.85万元,重整计划尚未全部执行完毕,对于剩余款项,公司将予以督促执行。最终清偿率以实际到款为准。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回款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但对公司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及时跟踪大卫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