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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
新增162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15,653,499.03元;新增撤诉74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7,569,935.52元。总计255名投资者已撤诉,撤诉总金额为人民币43,605,537.17 元;新增判决共计51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6,902,581.56元,判决上海普天需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1,630,830.72元元。总计已判决案件共计99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20,233,394.41元,判决上海普天需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5,020,786.67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已判决(裁决)、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公司前
期已考虑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并按谨慎性原则进行了账务处理,故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普天”)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了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公告》(临2020-056)。公司自2020年8月18日起至本公告日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及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情况表
序号 | 起诉方 | 被起诉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进展情况 |
1 | 总计162名投资者 | 上海普天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15,653,499.03 | 尚未开庭 |
2 | 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上海普天 | 服务合同纠纷 | 1,764,000 | 尚未开庭 |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等合计15,653,499.03元;
4、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诉上海普天服务合同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被告方:上海普天
2、案件基本情况
双方于2019年6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因双方就律师费具体金额存在分歧,原告向法院起诉。
3、原告诉求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理费用1,764,000元及利息;
4、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前次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1、投资者诉上海普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新增撤诉74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7,569,935.52元。总计255名投资者已撤诉,撤诉总金额为人民币43,605,537.17 元;
新增判决共计51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6,902,581.56元,判决上海普天需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1,630,830.72元元。总计已判决案件共计99起,涉及立案金额为人民币20,233,394.41元,判决上海普天需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5,020,786.67元。
2、滕某某与上海普天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徐劳人仲(2020)办字第2442号裁决书》,裁决如下:对申请人滕某某的请求不予支持。申请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浙江省仙居新区发展有限公司诉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10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浙江省新区发展有限公司损失640,997.82元;二、驳回浙江省新区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
4、上海浦元多伦斯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普天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司收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5民初101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普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元多伦斯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尾款739,393.42元;二、被告上海普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元多伦斯视讯科技有限公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其他已披露诉讼案件暂无进展。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已判决(裁决)、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公司前期已考虑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并按谨慎性原则进行了账务处理,故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