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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四川金顶独董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前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薪酬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高管薪酬调整的方案。

三、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民 贺志勇 夏启斌

2021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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