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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0—03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2020司冻0519-02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2019)粤03执357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冻结起始日冻结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冻结原因
朴素至纯35,776,74250%10.25%2020年5月19日注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
合计35,776,74250%10.25%

注1: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71,553,48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71,553,4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累计轮候冻结数为35,776,74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具体被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冻结起始日冻结股份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备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8日71,553,484100%20.5%司法冻结,期限三年,详见公司临2019-024号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19日35,776,74250%10.25%司法轮候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相关说明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沟通获悉,相关情况如下:

2017年9月14日,朴素至纯将持有的四川金顶35,776,74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2017年9月14日至2019年3月12日。上述质押系为朴素至纯自身融资需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临2017-074号公告。

2019年7月11日,云南信托已将对朴素至纯的全部债权和相应担保权利转让给信托委托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湖北资管成为新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

四、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持股比例为

0.05%,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1,553,484股,持股比例为20.50%。梁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1,73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

本次朴素至纯持有的四川金顶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未导致四川金顶控制权发生变化,朴素至纯正积极与湖北资管沟通,将妥善处理本次纠纷及股份冻结事宜。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股权冻结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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