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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公司代码:600678 公司简称:四川金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四川金顶600678*ST金顶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业王琼
办公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电话0833-61795950833-6179595
电子信箱scjd600678@scjd.cnscjd600678@scjd.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公司主营业务为非金属矿开采、加工及产品销售。自2012年末公司完成重整以来,立足公司现有石灰石矿山资源和铁路专用线的优势,公司先后完成了石灰石矿山资源增划、年产6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建设以及现代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目前已经形成石灰石开采、加工、产品销售及仓储物流的产业链条,目前正在推进石灰石矿山年产800万吨技改项目。预计在未来形成以石灰石矿石开采为核心的原矿开采销售到活性氧化钙、纳米级碳酸钙系列产品的石灰石生产产业链,同时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充分发挥公司上下游产业的协同效应。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成为四川省大型石灰石矿山之一、乐山境内最大的散货集散地、西南地区单体最大的氧化钙生产企业。报告期内,一方面受到周边地区地质灾害以及本地区雨水较多的影响,另一方面因公司石灰石矿山800万吨技改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受矿山开采面影响,石灰石可开采量不足,加之国家环保政策影响,环保部门要求污染天气治理时压缩产量,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受到一定影响。导致公司石灰石开采量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1、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

石灰石矿山作为公司拥有的核心资产,具有储量大、品位高、运距短、采场规模大的优势,公司所产的石灰石矿石品质高于国家颁发的水泥生产原料一级标准,并符合生产纳米级碳酸钙对原料的质量要求。石灰石是生产水泥、石灰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也是生产氧化钙、碳酸钙等工业材料的重要原材料。公司所处的峨眉山市乐都镇是四川省重要的水泥生产基地。公司开采的石灰石一是满足自身氧化钙生产需求,二是供应周边的大型水泥厂。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开采石灰石420.07万吨,同比减少159.68万吨,降幅27.54%;对外完成石灰石销售344.60万吨,同比减少162.63万吨,降幅32.06%。

2、活性氧化钙项目

活性氧化钙是钢铁、化工、环保等行业的基本原料,该产品具有高活性、无副作用,无残留、无污染,成本较低等特点。近年来,高活性氧化钙产品在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的使用十分普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升产品竞争力,并积极开拓销售市场,共计生产氧化钙产品39.54万吨,同比下降1.25万吨,降幅3.06%。完成氧化钙产品销售39.57万吨,同比下降1.33万吨,降幅3.26%。

3、物流园区项目

公司物流园区项目,是利用公司自有的铁路专用线,并在公司厂区建设相应的货场,打造货运、装卸、仓储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园区。公司物流园区已在2014年底完成建设并交付控股子公司——金铁阳物流公司运营,报告期内实现货物吞吐量100.33万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4.66万吨,增幅32.59%。

4、贸易业务

因公司市场战略调整,公司子公司深圳银讯停止了相关贸易业务,子公司银泰国际是报告期内贸易业务的经营主体。贸易业务的内容主要是存储芯片的采购和销售,公司在该项业务的经营过程中只是单纯的贸易行为,不涉及生产加工环节,报告期内实现贸易业务营业收入4905.06万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7年
总资产484,069,541.50476,502,344.171.59436,680,570.64
营业收入295,122,306.03424,025,302.17-30.40184,964,51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02,096.5631,683,635.8924.0528,940,75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216,469.2728,884,855.2411.5310,475,70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380,773.1468,647,420.5976.8228,083,176.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539,925.7323,042,423.71384.067,653,718.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260.090824.010.08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260.090824.010.08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5172.13减少27.62个百分点168.98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85,302,017.7677,648,206.1169,111,386.6263,060,69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1,304.0510,898,849.3514,983,541.3510,391,75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31,314.2510,176,906.8115,147,361.803,912,927.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85,766.4819,864,499.5024,654,185.3547,335,474.4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2,21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7,64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71,553,48420.500冻结71,553,484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艾顿物资销售有限公司08,000,0002.29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锦汇稀贵金属有限公司06,449,5001.85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卓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06,000,0001.72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丰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5,000,0001.430境内非国有法人
张进2,000,0002,000,0000.570境内自然人
张记军1,024,3001,024,3000.290境内自然人
王婷999,900999,9000.290境内自然人
钟创龙950,000950,0000.270境内自然人
王海波932,300932,3000.270境内
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上述其余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朴素至纯外,公司未知其余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19年度公司全年累计完成生产量459.61万吨,同比减少160.93万吨,降幅25.93%,其中:石灰石生产420.07万吨,同比减少159.68万吨,降幅27.54%;氧化钙生产39.54万吨,同比下降

1.25万吨,降幅3.06%。

2019年全年共完成销售量384.17万吨,同比减少163.96万吨,降幅29.91%,其中,完成石灰石销售344.60万吨,同比减少162.63万吨,降幅32.06%;完成氧化钙销售39.57万吨,同比减少

1.33万吨,降幅3.26%,实现货物吞吐量100.33万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4.66万吨,增幅32.59%。报告期内,子公司贸易业务实现收入4905.06万元。2019年度,公司全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29512.23万元,同比下降12890.30万元,降幅3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0.21万元,同比增加24.0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以及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要求进行编制。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 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41,000,000.00 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41,000,000.00 元
(4)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因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对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对本公司应享有或应分担的权益份额的影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本年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初余额。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 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金额50,988,440.45元,上期金额69,976,441.53元;“应收账款”本期金额760,366.82元,上期金额 626,780.57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金额 0.00 元;“应付账款”本期金额 6,498,144.83元,上期金额 5,918,162.54 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月 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 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 年 6 月 10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9家,具体如下:

1、母公司: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四川金铁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子公司-51.0051.00
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深圳银泰新能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乐山市星恒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银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100.00-100.00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原因:

报告期内,为提升公司管理和运行效率,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转让了持有的深圳银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讯新能源”)70%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银讯新能源股权,银讯新能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口银讯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银讯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余情况详见公司财务附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梁斐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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