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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19年8月23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书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详见附件)。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19-030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关于做好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包含信息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中的相关保密要求,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王书容、安丽丽、谭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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