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2020-006)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作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截至目前,公司本部在财务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为10.611 亿元,其中2020年到期贷款本金合计8.47 亿元(包括8 月8 日到期1.05亿元、8 月19 日到期1.1 亿元、9 月5 日到期2 亿元、10 月30日到期1.27 亿元、12 月23 日到期3.05 亿元),2021 年到期贷款本金合计2.141 亿元。
因智慧海派风险事项,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也受到较大负面影响,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目前无法实施。为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妥善解决贷款到期偿还问题,结合监管政策、监管指导意见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慎重研究,公司除尽可能自主偿还部分贷款外,拟通过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等方式解决到期贷款问题,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公司提供的后续发展计划、公司目前的资金情况,以及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协商推动本次质押贷款有关情况,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95%股权作为质押标的,向财务公司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资金需求和金融监管部门业务监管要求,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