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六章“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七条进行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3-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3-7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