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76 公司简称:交运股份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元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戟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伟中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8,252,669,857.37 | 9,079,154,364.38 | -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34,561,958.72 | 5,836,785,239.94 | -3.46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036,872.59 | 358,419,702.87 | -20.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营业收入 | 5,512,531,285.11 | 6,246,963,045.63 | -1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841,867.07 | 100,824,621.91 | -259.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7,757,937.20 | 39,476,800.68 | -626.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9 | 1.74 | 减少4.5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0 | -2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0 | -26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46,960.76 | -2,145,733.8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365,567.56 | 26,625,341.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96,947.85 | 5,878,543.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退租场地及生产经营性补偿 | 27,441,447.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539.20 | -1,055,898.60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14,414.50 | -9,827,629.82 | |
合计 | 15,381,600.87 | 46,916,070.13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42,592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 持有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 质押或 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 量 | |||||||||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 328,271,846 | 31.9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155,373,195 | 15.1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 39,772,649 | 3.87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埃森化工有限公司 | 10,720,246 | 1.04 | 0 | 无 | 0 | 其他 | ||||
周麟骅 | 10,001,200 | 0.9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9,173,669 | 0.89 | 0 | 无 | 0 | 其他 | ||||
刘伟 | 7,777,600 | 0.7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朱照荣 | 6,700,000 | 0.6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方海伟 | 3,520,200 | 0.3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秀英 | 3,464,820 | 0.3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 328,271,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8,271,846 |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155,373,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373,195 |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 39,772,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72,649 | |||||||
上海埃森化工有限公司 | 10,720,2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20,246 | |||||||
周麟骅 | 10,0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1,200 |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9,173,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9,173,669 | |||||||
刘伟 | 7,77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77,600 | |||||||
朱照荣 | 6,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00,000 | |||||||
方海伟 | 3,52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20,200 | |||||||
刘秀英 | 3,464,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4,82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与上述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本期数 | 本期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737,848,057.03 | 2,229,331,298.52 | -22.05% |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提前归还了长期借款 |
短期借款 | 239,119,149.73 | 343,353,851.08 | -30.36% |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流动资金借款减少 |
应交税费 | 38,624,336.18 | 57,689,555.96 | -33.05% | 主要是因为应交所得税等汇算清缴减少 |
长期借款 | 150,000.00 | 500,150,000.00 | -99.97% |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提前归还了长期借款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841,867.07 | 100,824,621.91 | -259.53% | 今年上半年集团服务业、制造业等各板块都受到新冠疫情严重冲击,从第三季度起虽有所好转,但受到全社会复工复产进度、产业链恢复缓慢的影响,与预算目标、上年同期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传统业务仍占较大比重,特别是汽车市场需求低迷、制造业业务萎缩、货运门槛低且与部分为制造业物流、长途客运受交通网络冲击,主业板块毛利率依然呈下降趋势。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036,872.59 | 358,419,702.87 | -20.47% | 主要是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而固定成本支出变化相对较小,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848,448.87 | 187,650,284.59 | -152.14% | 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有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364,805.61 | -141,803,761.15 | -365.69% | 主要是因为本期归还了长期借款(委托贷款)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上海市松江区老镇改造项目,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7日关于印发《泗泾镇非居住房屋(企业)征收(动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松江泗泾镇府〔2015〕118号),开江东路26号房屋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根据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与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沪泗泾(老镇)拆协字第006号】,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2,840,000元,补偿方为上海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上海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历经重组,现为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与征收方确认,补偿款由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取得。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2,180,000元;停业停产损失:218,000元;物资搬迁:2,010元;装饰装修:3,409元;一次性商铺补贴:300,000元,附属物:1,342元,搬迁奖励:135,239元。 截止2020年1月底,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已向由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共计2,840,000元。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2,180,000元;停业停产损失:218,000元;物资搬迁:2,010元;装饰装修:3,409元;一次性商铺补贴:300,000元,附属物:1,342元,搬迁奖励:135,239元。至此,开江东路26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详情请见2019年12月28日、2020年2月11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江东路26号房屋被征收的公告》(临2019-02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开江东路26号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临2020-003)。 (2)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沪规土资综[2010]412号文件《关于同意徐汇区土地储备规划(2010—2012)并下达2010年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及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城[2018]5号文件《关于徐汇滨江区先行实施储备项目主体调整的批复》相关精神,位于龙华中路525号土地及房屋被纳入政府收储范围。
根据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与上海市徐汇区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的《中东三家里(二期)斜土街道106街坊18/2丘地块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被收储的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补偿总价款95,206,400元,由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共同取得。其中,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取得被收储无证建筑部分价值补偿、附属设施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协议签约奖等合计27,426,782元,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取得被收储土地部分价值补偿、被收储有证建筑部分价值补偿等合计为67,779,618元。 2020年4月,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收到实施方上海徐汇滨江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房屋收储补偿总价款27,426,782元。至此,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详情请见2020年1月2日、2020年4月23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的公告》
(临2020-00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龙华中路525号地块收储补偿款的公告》(临2020-015)。 (3)2019年5月,公司子公司上海交运崇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崇明”)的二网经销商上海宏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森公司”)股东兼法定代表人高某携款失联。2019年6月13日,宏森公司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立案。2020年3月30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交运崇明作为国有控股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维护大局稳定,在与该案件并无直接关联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拟定化解方案,并先行垫付、偿付消费者经济损失。
根据交运崇明与宏森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及交运崇明与宏森事件中消费者签订的承诺书,交运崇明已委托律师进行交运崇明与宏森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的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交运崇明垫付资金、交付车辆折价款共计人民币1284万元及相关经济损失150万元。2020年5月11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该案件于6月10日举行过一次开庭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但被告方无人参加第一次庭审,且由于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春森处于刑事拘押阶段,实际关押监狱尚未确定,因此无法进行后续事实调查,法院将根据高春森关押情况再确定后续开庭时间。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交运崇明尚未收到法院第二次开庭通知。
(4)在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许剑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邹颖女士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5)202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改革【2020】164号《关于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发挥资源协同效应,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事任免权)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章程修改、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申请破产、发行债券)除外。该项委托管理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底。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公告》(临2020-021)。 (6)在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议案》,张仁良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朱戟敏先生暂时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2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临2020-024)。
(7)在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郑元湖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8)在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郑元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法定代表人由张仁良先生变更为郑元湖先生。
(9)在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严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刘长奎先生因个人工作岗位要求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10)在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退休离任的议案》,叶跃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即日起退休离任。公司财务总监职责由公司董事、总裁朱戟敏先生代为履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造成明显冲击,公司主要业务均受到疫情影响,物流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恢复缓慢,汽车产业仍显疲态,特别是客运旅游企业客源急剧萎缩,行业整体呈现低迷状态。第三季度起公司亏损金额正逐步收窄,但未来宏观环境依然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消费恢复总体缓慢,市场需求回暖仍有待时日,物流、旅游等产业仍面临较大挑战。公司将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聚焦主业,稳住基本盘,积极应对面临的不利局面。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将加强汽车零部件物流转型,扩大医药物流中心规模,延伸钢铁物流产业链,增强冷链配送竞争力。道路客运与旅游服务将关注客流情况,优化客运线路,加大定制班线推广,加强长三角道路客运企业密切合作。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将加强市场拓展力度,强化采购、生产、成本管控力度,遏制被动局面。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将紧贴市场需求,加强营销策划,利用线上线下渠道,优化客户体验,提高销售效益。
公司名称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郑元湖 |
日期 | 202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