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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股份关于收到金沙江路1072号地块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6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金沙江路1072号地块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征收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普陀区金泸绿地公共绿地的需要,普陀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3日作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文号为:普府房征【2018】2号。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位于普陀区金沙江路1072号地块,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

根据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与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编号:金泸绿地征-01),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37,929,998元,由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取得。其中,被征收房屋非居住部分价值补偿费:24,759,932.40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6,488,000元;房屋装潢补偿费:1,131,200元,其他各类补贴、奖励费:5,550,865.32元。详情请见2019年12月2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沙江路1072号地块上房屋被征收的公告》(临2019-021)。

二、收到征收补偿情况

金沙江路1072号地块移交工作现已全部完成。2019年12月24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已向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为37,929,998元。其中,被征收房屋非居住部分价值补偿费:24,759,932.40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6,488,000元;房屋装潢补偿费:1,131,200元,其他各类补贴、奖励费:5,550,865.32

元。至此,金沙江路1072号地块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征收补偿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房屋征收补偿总价款37,929,998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37,929,998元,扣除房屋账面价值约175万元及相关税费后,计入利润总额约300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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