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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9-013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502号)的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119,02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25,301,19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00,489.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8,500,701.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3日到账,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4977号验资报告。

2、2019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18.87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1,712.47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结存余额为52,868.75万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类型均为保本型,募集资金已如期归还。具体情况均已通过临时公告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经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

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监事会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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