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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股份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9-004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以及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情况(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二)投资主体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主体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

直属子(分)公司的下属成员单位不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三)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其他债务融资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本公告所指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授权额度与期限

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范围和期限

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操作的金融机构仅限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内的银行。

在授权投资期限内,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范围、额度内,授权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层(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各级投资主体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2)授权的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等高风险产品。(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保本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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