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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9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6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上次董事会授权批准到期日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

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1年10月23日-2022年10月22日,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即2021年9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1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主体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币种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川投能源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7016H保本浮动收益型19500.00人民币2020年12月28日2021年9月30日1.50%
川投能源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715H保本浮动收益型20500.00人民币2020年12月28日2021年9月29日1.50%
川投能源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春熙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57期K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0人民币2021年9月3日2021年10月22日1.05%
川投能源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春熙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90期I款保本浮动收益型80000.00人民币2021年9月29日2022年4月1日1.30%
川投能源成都银行琴台支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0人民币2021年9月27日2022年7月27日1.82%
川投能源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保本浮动21000.00人民币2021年9月2021年101.85%
四川省分行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5天(汇率挂钩看涨)收益型27日月22日

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期限

期限为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止。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动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过适度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瑞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川投能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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