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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目药股票代码:600671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2320室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18层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收购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15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17

第四节资金来源 ...... 18

第五节后续计划 ...... 19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2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4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5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6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 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 32

财务顾问声明 ...... 33

备查文件 ...... 3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天目药业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天目药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隆华泽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财富中心公司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汇隆华泽全资母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16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杰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7GC791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2320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年03月15日至-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18层
联系电话0532-839507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隆华泽情况及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控股比例经营范围
1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3,000-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青岛汇隆中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100.00%
3山东致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51.00%
4汇隆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HKD100.00%贸易
5北京睿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10.00%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孚惠成长(天津)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9,15510.17%资产管理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青岛海院东樾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00035.00%健康管理咨询(不含诊疗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药品、食品的研发,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及器械研发,医疗器械销售(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网络技术、手机软件、计算机软件硬件、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相关的第三方平台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化及转让,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深圳睿信秋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20035.21%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财富中心公司情况及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控股比例经营范围
1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450,654-区内土地开发建设和投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国有资产运行和资本运作,房屋租赁,广告牌租赁,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3,000100%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0,000100%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房屋租赁,广告牌租赁,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青岛瑞昌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100%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青岛睿达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100%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青岛顺怡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100%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山东林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70%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建筑五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青岛全球国泰实业有限公司5,00060%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不含金融、保险、证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礼仪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销售:汽车及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文化用品、金属制品、五金、电子产品、塑胶配件、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日用品、服装、化妆品、家具、机械设备、陶瓷制品、通讯器材、仪器仪表、体育用品、建筑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冷冻冷藏、危险品及违禁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煤炭(不在崂山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焦炭、铁矿石、矿石、钢材、金属制品、橡胶、橡胶制品、纸浆、纸制品、木材、机电设备、船舶设备、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原粮、食品、玻璃、化肥、电缆电线、有色金属、燃料油(闪点大于61度)、消防器材、医疗器械、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青岛灏桥方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40%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舞美设计,景观设计,摄影服务,动漫设计,网页设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市场调查,体育赛事策划,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企业管理咨询,文化信息咨询。(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0青岛财富3,000100%依据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
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青岛汇隆中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100%
12汇隆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HKD100%贸易
13山东致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51%
14青岛灏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0100%区内土地开发建设,批发、零售:建材、五金产品、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食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灯具、家具、水性涂料、卫生洁具、装饰材料、陶瓷制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液氨制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青岛桂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00100%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青岛瀚海东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051%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不含演出),展览展示服务,会议会务服务,拓展训练(不含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赛事组织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咨询(不含境外劳务和咨询及职业介绍),旅游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酒店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旅游文化产品研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餐饮服务(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依据公安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
展经营活动),批发:酒店用品、工艺礼品(不含文物),零售:原粮、食品(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青岛金岭晟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00075%融资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商业保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青岛赛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051%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房屋租赁,广告牌租赁,批发、零售:装饰装潢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教学设备、办公设备,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青岛灏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070%教育软件的研发,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中介及培训)、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不含演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保险、证券),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广告牌租赁,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教育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体育用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发射、卫星接收设备)、汽车的租赁业务,市场调查与咨询,批发: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品、化妆品、服装鞋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中荣恒兴国际发展有限公司5,000USD100%CORP
21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50100%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青岛崂山海港投资有限公司3,000100%沙子口渔港建设项目的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受托国有资产运行和资本运作,酒店管理服务(不含餐饮服务),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导游、旅行社),批发、零售:装饰装潢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教学设备、办公设备,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青岛金岭晟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0,000100%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汇隆华泽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创立至今开展的主要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隆华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信息主要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30,473.27154,704.02187,256.95
负债合计75,492.46102,258.25134,891.09
所有者权益合计54,980.8152,445.7852,365.86
资产负债率57.86%66.10%72.04%
投资收益2,752.893,517.863,950.45
净利润1,944.85564.791,702.03
净资产收益率3.54%1.08%3.2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隆华泽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隆华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安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
侯君虎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中国
刘勋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中国
马琳娜信息披露义务人监事长中国
宗帅信息披露义务人监事中国
傅彬信息披露义务人监事中国
张翠信息披露义务人监事中国
王贤信息披露义务人监事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券代码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92.SZ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汽车;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财富中心通过子公司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腾信股份15%股份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697.HK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财富中心持有港股山东国信5.06%股份

第二节收购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及2020年8月18日及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与《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181,8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78%;本次被拍卖的股份合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3%,于2020年9月17日10时至2020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E2468于2020年9月1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ST目药”(证券代码600671)股票25,000,0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451,500,000元(肆亿伍仟壹佰伍拾万元)最高应价胜出。

本次权益变动系原第一大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目药业2,5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53%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长城集团持股数将被动减少至合计5,181,8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

竞买号E2468于2020年9月1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ST目药”(证券代码600671)股票25,000,000股,持股比例20.5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目药业2,680万股,占总股本的22.01%。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增持或处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目药业2,680万股,占总股本的22.0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目药业2,680万股,占总股本的22.01%,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但被动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目药业2,680万股,占总股本的22.0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目药业2,680万股,占总股本的22.01%,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但被动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及权利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系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天目药业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资金支付,也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天目药业主营业务或者对天目药业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治理的需求,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适当合理及必要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未来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

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天目药业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机构、人员、财务、业务的独立性和资产完整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目药业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经营等独立或完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尊重上市公司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业务与上市公司从事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目药业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隆华泽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母公司财富中心公司经营范围为区内土地开发建设和投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国有资产运行和资本运作,房屋租赁,广告牌租赁,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天目药业经营范围是生产片剂、颗粒药、丸剂、合剂、口服药、糖浆剂、滴眼剂、滴丸剂(具体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软胶囊、片剂、颗粒剂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管理、货物进出口。主营业

务为药品及相关保健品的销售,主要产品为薄荷脑、河车大造胶囊、珍珠明目滴眼液、薄荷素油、复方鲜竹沥液,产品核心销售区域为华东地区。因此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核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天目药业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尽量避免与天目药业发生关联交易,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天目药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天目药业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以规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保证天目药业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天目药业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天目药业、天目药业的子公司进行任何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天目药业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天目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天目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天目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天目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天目药业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天目药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前六个月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隆华泽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28.6515.0527,416.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7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15,861.7415,541.1514,962.4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800.108,400.001,450.00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576.5759.11-
流动资产合计30,269.8024,015.3043,828.7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403.7821,492.4312,638.93
持有至到期投资-29,680.4856,567.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0,149.2479,293.3574,173.6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0.440.731.0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221.7347.60
其他非流动资产1,6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0,203.46130,688.72143,428.23
资产总计130,473.27154,704.02187,256.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400.0065,094.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00-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228.63395.76657.38
应付利息--100.6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75,263.8381,456.4957,038.9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5,492.46102,258.25122,891.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12,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000.00
负债合计75,492.46102,258.25134,891.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50,000.0050,000.00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90.18-105.3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98.08303.60247.1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482.732,732.362,224.05
所有者权益合计54,980.8152,445.7852,365.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0,473.27154,704.02187,256.95

二、 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2,116.06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9.8934.4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4.9741.4620.2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500.172,468.463,690.72
其中:利息费用513.182,460.74-
利息收入14.02119.78-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52.893,517.863,950.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8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0.00-50.00-50.00
资产处置收置(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48.59948.062,271.15
加:营业外收入-0.00-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48.59948.062,271.15
减:所得税费用203.74383.26569.1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44.85564.791,702.0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44.8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90.18-484.88-105.3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提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90.18-484.88-105.3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交动损益590.18-484.88-105.3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535.0379.921,596.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12.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6,981.79151,781.70120,522.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6,981.79151,781.70122,835.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44.54631.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395.87667.26140.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2,689.31127,962.87137,697.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3,429.71129,261.90137,837.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47.9222,519.81-15,002.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566.7826,886.5226,617.1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97.003,726.963,713.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463.7730,613.4830,330.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2.1414,828.78121,666.2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00.007,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12.1422,328.78121,66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51.638,284.69-91,336.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7,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700.0077,1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9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640.00124,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400.0069,394.165.8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90.101,511.522,820.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90.1070,905.6818,126.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90.10-31,265.68105,973.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13.61-461.18-365.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5476.22841.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28.6515.05476.22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汇隆华泽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杰

2020年11月13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陆洵晟 李倩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丁可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1 月 13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汇隆华泽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日前24个月相关交易的说明;

4、汇隆华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声明函;

5、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汇隆华泽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6、汇隆华泽及其控股股东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7、汇隆华泽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8、汇隆华泽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所在地。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股票简称*ST目药股票代码6006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金融中心大厦232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26,799,460 持股比例:22.01%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安杰

2020年 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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