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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4-02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23年10月25日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执行解释第16号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 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累积影响金额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983,940.79379,591.292,363,532.08
递延所得税负债-384,976.62384,976.62
未分配利润-165,815,202.89-2,746.52-165,817,949.41
少数股东权益19,374,077.00-2,638.8119,371,438.19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

日) 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原列报金额累积影响金额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24,280.272,725,373.683,449,653.95
递延所得税负债2,646,008.202,646,008.20
未分配利润-233,375,486.6740,476.40-233,335,010.27
少数股东权益19,106,999.6338,889.0919,145,888.72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2022年度
原列报金额累积影响金额调整后列报金额
所得税费用842,171.14-84,750.81757,420.33
净利润-73,207,818.1384,750.81-73,123,067.32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67,560,283.7843,222.91-67,517,060.87
少数股东损益-5,647,534.3541,527.90-5,606,006.45

(二)执行解释17号

执行解释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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