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陈矛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张步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王海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