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瑞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0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杨鑫宏先生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同意聘任杨鑫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梁影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梁影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我们认为,梁影女士具备所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禁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惩戒的情形。梁影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核无异议。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聘任梁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公司制定的第九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遵循了“按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则,适合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2、第九届独立董事津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促使公司独立董事更加勤勉尽责,坚实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吉泽升、陶宏、邵明霞

2019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