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杨鑫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背景,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三名:杨鑫宏、刘佰华、吉泽升;杨鑫宏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吉泽升、邵明霞、徐纪媛;吉泽升先生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邵明霞、陶宏、徐纪媛;邵明霞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杨鑫宏、梁影、邵明霞;杨鑫宏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鑫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梁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0)。
五、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并自上述人员任职之日起年度薪酬(津贴)按如下标准(税前)执行: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鑫宏先生年薪为96万元人民币。
2、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人。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梁影女士年薪为72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