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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1-006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申请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合同解除款4,500万元及其利息等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若通过强制执行收回上述款项,将会冲减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由强制执行结果确定。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地源”)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津03执12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天津天地源就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投资”)合作终止协议履行一案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编号:
临2020-043)。
经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主持调解并确认,天津天地源与天津滨海投资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编号:临20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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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投资在约定期限内未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天津天地源多次敦促并致发律师函催告,但天津滨海投资仍未履行。因天津滨海投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天津天地源根据《民事调解书》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得受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申请人: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时间:2021年1月20日
申请内容:
(一)请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20)津03民初639号民事调解书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本金45,000,000元,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止计算的利息共计4,395,107元,诉讼费143,154.5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36,000元,以上共计49,579,261.5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以4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721,875元。
(二)被申请人未按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案件的执行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若通过强制执行收回上述款项,将会冲减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由强制执行结果确定。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