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地源关于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1

- 1 - www.tande.cn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7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20日

? 债券付息日:2020年3月23日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至22日发行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3月23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19天地F1(代码:151281)

(三)发行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五)债券期限:三年期

(六)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962号

(七)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7.98%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九)计息期间: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止

- 2 - www.tande.cn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次计息期间为2019年3月22至2020年3月21日。截止2020年3月20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本期债券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7.98%。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20日

(二)付息日期:2020年3月2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0年 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二)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一)点的流程。

2、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

- 3 - www.tande.cn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六、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 4 - www.tande.cn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12701室联系人:谷晓明联系电话:021-58368880

(二)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010-66561090

(三)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联系人:徐瑛、王瑞联系电话:021-68870114、021-38874800-8264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