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使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信用贷款;通过持有的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资产质押贷款;资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形式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贷款的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哈(南)房征决公字[2020]第005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司下属分公司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文道街27号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局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该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三、关于确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