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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昂立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0

(一)关于出售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交大中京锻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京”)拟将其持有的江苏南洋中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京”)19.18%、24.3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常州溧之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南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机电”)拟将其持有的上海中京66.95%的股权出售给江苏中京。鉴于公司高管宋培林为江苏中京的董事,本次南洋机电将上海中京66.95%的股权出售给江苏中京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交易一揽子考虑,整体构成关联交易。

1、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一揽子交易整体考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我们认为,上海中京、江苏中京主营业务属于传统制造行业,无法与公司主营产生业务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加快处理低效资产,剥离非教育类投资,集中资源发展教育培训主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累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0年11月,由于公司与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已超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我们同意将公司与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建忠、冯仑、万建华、喻军

2020年12月8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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