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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4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3、公司于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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