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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并编制2019年度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行项目。

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3、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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