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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60066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9-0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独立董事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董事曹晖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分别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董事陈向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度报告和H股半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8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19年中期报告(印刷版),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叶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孙依群女士因个人家庭原因,于2019年8月27日向公司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孙依群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局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局同意提名叶舒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叶舒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后,将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其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叶舒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吴育辉先生自2013年10月11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局的独立董事,鉴于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和吴育辉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时间至2019年10月10日将满6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局拟更换两名独立董事。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和吴育辉先生已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或主任的相关职务的离职报告,离职后上述二人将不在公司任职。鉴于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和吴育辉先生的离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局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和吴育辉先生的离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刘京先生和屈文洲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京先生和屈文洲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二。

刘京先生和屈文洲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证发〔2016〕48号)的有

关规定,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将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局同意刘京先生和屈文洲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由刘京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屈文洲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他们的任期均至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同意的为准)。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局同意公司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公司A股股东网络投票系统、时间如下:A股股东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其中,公司A股股东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公司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叶舒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马蔚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舒先生,男,47岁,澳大利亚国籍。自2003年7月加入本公司,叶舒先生曾经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09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供应管理总监,自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于199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叶舒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之女婿,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之妹夫,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叶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叶舒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京先生,男,59岁,中国国籍。刘京先生现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公益时报》社社长、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刘京先生现时亦担任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839)的独立董事。刘京先生于2007年3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刘京先生于1985年7月毕业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于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0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工商管理专业,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京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京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屈文洲先生,男,47岁,中国国籍。屈文洲先生现任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屈文洲先生现时亦担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90)、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1979)的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于2010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厦门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副院长,于2005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副教授,于2003年8月至2005年6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屈文洲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应用数学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得金融硕士学位;于2001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3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屈文洲先生于2002年6月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于2004年11月经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批准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屈文洲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屈文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屈文洲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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