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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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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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学娟
保证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28,380,649,922 24,826,971,392 14.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6,867,586,421 16,408,627,385 2.80
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27,876,775 2,261,596,793 20.62
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营业收入 11,590,552,414 9,695,288,530 1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175,402,903 1,848,767,879 17.67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131,238,531 1,849,180,800 15.25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6 14.25 减少 1.19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0.79 1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0.79 10.13
备注:去年同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 2015 年第 1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
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件精神,地处西部地区的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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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15%所得税税率政策优惠,冲回 2011 至 2014 年度原暂按 25%税率计提的 10%税率差额总计人民
币 11,900 万元,若去年同期剔除该因素的影响,则 2016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1-9 月)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5.7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85,524 -5,885,01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26,192,689 49,303,634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344,377 2,068,187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26,369 7,88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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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4,329,951 -9,204,4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1
合计 27,559,377 44,164,37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A 股股东 52,244 名,H 股登记股东 70 名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股份
(全称) (%) 件股份 数量 性质
状态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505,560,000 20.15 未知 未知
境外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390,578,816 15.57 无
法人
境内
非国
河仁慈善基金会 290,000,000 11.56 无
有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9,204,871 9.93 未知 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3,332,566 2.13 未知 未知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38,653,598 1.54 未知 未知
PTE LTD
境内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 非国
34,277,742 1.37 质押 22,340,000
公司 有法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24,598,300 0.98 未知 未知
公司
白永丽 20,331,819 0.81 未知 未知
李生清 18,089,375 0.72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505,56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505,560,000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390,578,816 人民币普通股 390,578,816
河仁慈善基金会 29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9,204,871 人民币普通股 249,204,87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3,332,566 人民币普通股 53,332,566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38,653,598 人民币普通股 38,653,598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34,277,742 人民币普通股 34,27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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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5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598,300
白永丽 20,331,819 人民币普通股 20,331,819
李生清 18,089,375 人民币普通股 18,089,37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同一家庭成员。其余 8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中,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表香港
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所持有。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其他应收款 137,548,597 86,561,210 50,987,387 58.9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20,467,619 -320,467,619 -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3,556,573 46,449,341 57,107,232 122.95%
短期借款 4,057,441,596 2,636,462,068 1,420,979,528 53.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006,250 925,435 1,080,815 116.79%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利息 9,321,748 22,642,760 -13,321,012 -58.8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9,551,912 -9,551,912 -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2,000,000 1,234,589,400 -702,589,400 -56.91%
其他流动负债 1,212,598,859 1,212,598,859 100.00%
应付债券 797,447,823 797,447,823 100.00%
(1)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因为应收保定福耀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转让余款及
增加天然气保证金所致;
(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减少是因为本公司持有的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辽浮法”)
75%股权于本报告期完成转让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是因为双辽浮法75%股权于本报告期完成转让后,本集团仍持有25%股权,
故双辽浮法由子公司转为联营企业核算;
(4)短期借款增加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是因为子公司部分未交割远期结汇合
同重新估算为未实现损失所致;
(6)应付利息减少主要是因为中期票据本报告期已偿还本息(年初中期票据计提利息人民币1,512
万元);
(7)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减少是因为本公司持有的双辽浮法75%股权于本报告期完成转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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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中期票据4亿元及部分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共计发行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年利率为2.69%至3.09%;
(10)应付债券增加是因为本报告期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3%的8亿元公司债。
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同期金额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资产减值损失 5,082,782 10,015,117 -4,932,335 -49.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03,685 -4,309,659 4,713,344 -109.37%
投资收益 43,976,478 22,705,384 21,271,094 93.68%
营业外支出 14,242,764 83,932,582 -69,689,818 -83.03%
所得税费用 500,610,276 251,685,294 248,924,982 98.90%
少数股东损益 -780,283 1,967,830 -2,748,113 -139.65%
(1)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建筑级浮法玻璃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本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汇合同重新估算产生的未实现收益;
(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出售双辽浮法75%股权收益;
(4)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向美国代顿大学捐赠700万美
元所致;
(5)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利润总额增加以及去年同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2015
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件
精神,地处西部地区的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15%所得税税率政策优惠,冲回2011-2014年度原暂
按25%税率计提的10%税率差额总计人民币1.19亿元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变动主要是由于非全资子公司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损益变动所致。
3、 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金额 同期金额 增减额 增减比例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21,739,376 81,882,056 39,857,320 48.68%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2,086,554,640 1,501,864,616 584,690,024 38.93%
付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800,000 85,583,855 -75,783,855 -88.5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212,515,869 52,793,206 159,722,663 302.54%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52,500,000 34,741,980 17,758,020 51.11%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554,491,086 -6,554,491,086 -1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 800,000,000 1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200,000,000 170,000,000 1,030,000,000 605.88%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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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4,609,290 31,495,114 -26,885,824 -85.37%
的现金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因为美国汽车玻璃与浮法玻璃项目投产导致职
工薪酬支出增加;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是因为收到合营企业分配的股利款减少所致;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出售子公司双辽浮法及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因为本报告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购买5个月期限的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支出;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发行H股收到的募集资金;
(8)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是因为于本报告期内发行3年期年利率为3%的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共计发行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年利率
为2.69%~3.09%;
(10)支付其他与筹资相关的现金减少是因为去年同期发行H股支付的费用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是否 是否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背景 类 内容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型 限 履行
分 福耀玻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1、利润分 承诺公布 是 是
红 璃工业 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 日期:2015
集团股 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 年 3 月 12
份有限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日,承诺履
公司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行期限:
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 2015 年 1
其他 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 月 1 日至
承诺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2017 年 12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 月 31 日
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
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未来三年,公司
董事局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现金分
红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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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公
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
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
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局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
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
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
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局应当综
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7、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
执行: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局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
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董事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刊发的 H 股上市招股书“主要股东”一章的相关披露,陈凤英女士(“陈女士“)
及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耀华”)承诺,在遵守中国证券法律、规则及法规规定的任何禁售规定的
前提下,耀华及陈女士于禁售届满日期(指本公司 H 股上市满 12 个月当日,即 2016 年 3 月 31 日“禁售届满日期”)
后 15 个营业日内共同向本公司捐赠耀华及陈凤英女士就 2015 年 3 月 2 日按平均价每股 A 股人民币 14.916 元额外
购入 10,047,792 股本公司 A 股(“目标股份”)获得的任何名义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向本公司捐赠的总金额
=(公司 A 股于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 5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每股平均收市价-人民币 14.916 元)x
10,047,792 股。如果本公司 A 股于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每股平均收市价低于人民
币 14.916 元/股,则耀华及陈女士向本公司捐赠的总金额为零。将予捐赠的名义收益并不要求耀华及陈女士出售
目标股份。由于 A 股于紧接禁售届满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平均收市价为人民币 14.724 元/股,
低于人民币 14.916 元/股,故耀华及陈女士无需向本公司捐赠就目标股份所获得的任何名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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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德旺
日期 201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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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31,479,239 5,918,845,16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13,228,919 569,748,367
应收账款 2,929,704,559 2,762,405,078
预付款项 184,764,655 178,812,45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7,548,597 86,561,2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805,682,592 2,494,920,80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20,467,6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280,906 14,065,004
其他流动资产 132,200,481 186,051,895
流动资产合计 14,249,889,948 12,531,877,60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3,556,573 46,449,34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748,324,133 7,688,519,842
在建工程 3,568,451,915 2,842,566,308
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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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143,814,991 1,179,236,213
开发支出
商誉 74,678,326 74,678,326
长期待摊费用 276,683,061 258,995,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5,250,975 204,648,7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130,759,974 12,295,093,783
资产总计 28,380,649,922 24,826,971,3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57,441,596 2,636,462,06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06,250 925,435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71,231,276 460,160,232
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