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叶方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叶方明先生简历
叶方明,男,汉族,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财务会计部、投资与管理部、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科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