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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4

公告编号:2020-062证券代码:400065 证券简称:博元1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主楼701博元投资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进董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2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4%。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6 人,代表公司股份 28,252,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84 %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杨海俊、李红、向建隆、严鹏、刘书艳、

公告编号:2020-062杨传永因工作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曾云、黄其伟、徐旅、程靖因工作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重大资产重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管刘梅列席本次会议。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审计时间紧、临近年末人手调配不足等原因,经与我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约。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专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议改聘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专项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32722R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51F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育堂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改聘重大资产重组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82,3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反对股数1,802,6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弃权股数567,8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其自身原因,经与我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约。为保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议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8年与2019年的审计费用。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32722R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51F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育堂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改聘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77,6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反对股数1,802,6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弃权股数572,5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

3.回避表决情况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其自身原因,经与我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审计合约。为保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议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8年与2019年的审计费用。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32722R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51F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育堂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改聘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嘉得信(前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春燕、孙冬冬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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