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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申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2-10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上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33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上年度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5.21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4.1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63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
审计收费总额0.9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楼光华,会计学硕士,中国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4年起从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曾担任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门经理助理、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项目经理、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所长,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主要从事申华控股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赖莉莉,管理学学士,中国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担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6年。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楼光华2020年8月28日监管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楼光华、王庆香作为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报告审计服务的从业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公司原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与占用行为,导致前期出具的资金占用专项说明信息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其予以监管关注。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合计400万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提供的审计业务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同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全面开展内控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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